台南市帝王大飯店縱火案嫌犯 逃亡25年「被抓是解脫」

發生在廿六年前的台南市帝王大飯店廿六死十傷縱火慘案,丟擲汽油彈的陳東榮,逃亡近廿五年後被逮,離法律追訴時效完成只有三個月;最高法院昨天依殺人等罪,判他死刑定讞。

陳的律師極力為陳求免死,指陳因為替朋友打抱不平而釀巨災,內心十分懊悔,逃亡廿多年安份守己,判死太重。但法院認為,陳因一時洩憤就放火燒死廿六人,釀成慘絕人寰的巨禍,罪無可赦。

陳今年五十一歲,他被逮捕時表示,人生精華都在逃亡,一生白過,被抓是解脫。

一九八五年四月一日深夜,鄭姓少年不滿在帝王大飯店地下室餐廳擔任服務生的「婷婷」,疏遠呂姓朋友,上門找人,被戲弄騙稱婷婷不在,與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決議「用火燒店」。

鄭買來汽油,林守住車子,王戒備觀望,由陳東榮往一樓往地下室丟擲裝有汽油的塑膠袋並點燃,造成廿六死十傷,飯店地下室及一、二、三樓都被燒燬,成為當時台灣治安史最嚴重的縱火殺人案,還上了國際媒體頭版。

案發後王金定、林志鴻、鄭姓少年相繼落網,王被判處死刑,已伏法;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判刑十五年,都已出獄。

前年過年,陳東榮難忍思母之情,返家探母,洩漏行蹤。警方循線調查,前年三月廿二日在嘉義住處逮捕陳東榮。陳東榮是今年開春第一名死刑定讞犯,待執行的死囚已達五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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