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園區路口逕行舉發違規地點 13處

主旨:
茲為降低園區交通事故,維護用路人安全,保警隊自103年3月10日起於台南園區部分路口執行逕行舉發交通違規之工作,特此宣導,請協助周知所屬員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
二、本局網站之「園區通報」上業已公布旨揭地點,供民眾上網查詢,請轉知所屬員工,以促請園區工作伙伴知法、守法,共同維護園區交通行車秩序,確保用路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網站公布錄影機逕行舉發設置地點,網址為 http://www.spsh.gov.tw/spsh/homeweb/index.php。

1 新港社大道(橋上雙向) 2處
2 南科南路、環西路一段路口 1處
3 南科七路、三抱竹路路口 1處
4 環西路二段、南科七路路口 1處
5 西拉雅大道、大順六路路口 1處
6 南科北路、南科七路路口 1處
7 環東路二段、南科九路路口 1處
8 西拉雅大道、環東路一段路口 1處
9 南科七路、環東路一段路口 1處
10 南科北路、南科九路路口 1處
11 西拉雅大道 南科南北路路口 1處
12南科三路 道爺路路口 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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