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台南美食節 我在甜蜜城市享受美食

活動網站:http://tour.tainan.gov.tw/2012Gourmet/

未命名  

一、甜蜜集點抽好禮【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

101/12/1-12/31(上午11:00截止)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索取「集章好禮券」至「八大美食特區」各區內任一家美食店家,凡單筆消費滿50元,即可蓋1個章戳(例:於店家單筆消費105元,可得2個章戳,分別蓋在不同集章手冊上。)

  • 1、美食集點:集滿「八大美食特區」每區各1個章戳,中西區及安平區各2個不同店家,集滿10點即完成。
  • 2、住宿集點:住宿消費金額未滿1000元得2個章戳,1000元以上(含)得4個章戳,住宿集點等同美食集點,集滿10點即完成。
  • ☆ 完成集章後,再將背面滿意度問卷調查表填寫完成,才算大功告成哦!
  • 3、參加抽獎:完成10個集點,並將集點手冊末頁的問卷調查表及摸彩券填寫完整正確資料後投入摸彩箱,即可同時參加『甜蜜集點抽好禮』及2012台南購物節的汽車獎品抽獎 (詳細活動內容將以實際執行需求為主)。

好禮有哪些

項次 獎 項 數量
1 智慧型手機:HTC ONE X (32G) 2
2 筆記型電腦:ASUS 14吋 i3處理器 2
3 閤家電玩:Xbox 250G+Kinect歡樂組 2
4 液晶電視:大同32型多媒體LED液晶顯示器(V32P740) 2
5 數位相機:SONY DSC-TX66相機(公司貨) 2
6 平板電腦:ASUS Nexus 7 四核心平板電腦 16G 2
7 生活家電:歌林8渦輪氣旋式吸塵器+寵物配件包 2
8 數位3C:PAPAGO WayGO!200五吋導航機 2
9 數位3C:PAPAGO!P0高畫質行車紀錄器 2
10 廚房家電:大同20公升微波爐TMO-20MA 2
11 美容家電:飛利浦專業級陶瓷負離子吹風機HP8183 5
12 視聽家電:PHILIPS飛利浦DVD播放機(with USB) 5
13 廚房家電:SAMPO 聲寶 食物料理棒(四件組) 10
14 廚房家電:聲寶6公升電烤箱 10
15 數位3C:羅技有線鍵盤滑鼠組 10
合計 60

注意事項

  • 1、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獎額價值達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需辦理扣繳,詳細規定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
  • 2、得獎人須於收到得獎通知後5日內提供正確相關資料,逾期即視同放棄。
  • 3、每人僅限得1獎項。
  • 4、問券及摸彩券未填寫完整者,將視同無效摸彩券,重新抽出得獎者。
  • 5、如因店家連續印章墨水太多,導致章戳地區及編號模糊看不清楚,請於該空格處旁空白地方再蓋一次;若章戳地區及編號已無法辨識,將視同無效 。
  • 6、本活動之獎品不得折抵現金或兌換其他物品。
  • 7、主辦單位最後保留活動辦法或異動修正之權利。
  • 8、住宿集點不需在飯店或旅館內蓋章,將住宿證明(或發票)與集章好禮券攜至台南新營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及台南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指定摸彩箱設置處,由活動服務人員核對確認後即可。
  • 9、如有疑問請洽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57899由專人為您說明。
 

二、美食集點馬拉松【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

101/12/1-12/31

活動辦法

  • 1、索取「馬拉松地圖」(限量1000份,或可至便利下載下載印出)。
  • 2、活動期間內,參加者到「八大美食特區」中各區美食店家消費集章,並在「馬拉松地圖」上,請店家在該店正確空格中蓋上該店專屬章戳,在101/12/31 上午11:00前,將已完成之馬拉松地圖繳回,收集最多章戳前三名者,即為「美食集點馬拉松」優勝者。
    【註】集得最多章戳者,即為本次活動第一名,同時有二人,將並列第一名,平分第一名與第二名獎金;若第二名有二人,將並列第二名,平分第二名與第三名獎金,依此類推。
  • 3、若於活動期間結束前完成所有店家集章,並將馬拉松地圖寄回,以郵戳為憑,最優先寄達者為第一名,並於得獎名單公告。

優勝者獎勵

  •   第一名:獎金  10,000元
  •   第二名:獎金 8,000元
  •   第三名:獎金 5,000元

注意事項

  • 1、未依照馬拉松地圖上店家編號集章戳,將喪失優勝權。
  • 2、如因店家連續印章墨水太多,導致章戳地區及編號模糊看不清楚,請於該空格處旁空白地方再蓋一次;若章戳地區及編號已無法辨識,將視同無效 。
  • 3、主辦單位對本活動有未盡事宜者,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並於活動網站中公告。
 

三、甜蜜城市美食達人賞【活動辦法】

徵選期間

101/12/1-12/25(上午11:00截止)

徵選辦法

  • 1、作品規範:
    徵選期間內,於參選者個人部落格發表或以圖文電子檔撰寫2篇文章,每篇至少7張照片、文字500字以上。
  • 2、繳件規格(以下擇一即可):
    (1)以參選者部落格撰寫發表(報名後不可更改,違者取消參選資格)
    (2)電子郵件:圖文電子檔(Microsoft Office WORD,照片請置於檔內)
    (3)郵寄光碟:圖文電子檔(Microsoft Office WORD,照片請置於檔內)

    註:以上(2)、(3)項收到報名成功通知信函或電話即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 3、主題內容:
    《第一篇文章-美食旅遊懶人包》規劃台南一日或二日遊路線,內容需包括至少二個特色景點及五家美食店家介紹;美食店家需為本次合作店家,並將以早餐、午餐、下午茶點心、晚餐及宵夜之型態來介紹。
    《第二篇文章-美食隱藏版推薦行程》規劃台南一日或二日遊路線,內容需包括至少二個特色景點及五家美食店家介紹;美食店家不限定為本次合作店家,可推薦自己的隱藏版口袋名單店家,同樣以早餐、午餐、下午茶點心、晚餐及宵夜之型態來介紹。

評審與標準

  • 【評審】
    邀請觀光旅遊局長官2名及3名具觀光背景或學經歷之教授、專家共5名評審。
  • 【評分標準】
    行程安排合理性30%、文章豐富性40% 、
    創意趣味性10%、符合主題具參考價值性20%

獎勵方式

  •   第一名:獎金  12,000元,獎牌乙面。
  •   第二名:獎金  10,000元,獎牌乙面。
  •   第三名:獎金 6,000元,獎牌乙面。
  •   佳作三名:獎金各3,000元,獎牌各乙面。

注意事項

  • 1、凡投稿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 2、每人限以一個部落格或一個WORD檔案報名,如同一人使用二個以上部落格或WORD檔案參加比賽, 經查證屬實,將取消比賽資格。
  • 3、入選者創作文件涉及著作爭議或有第三人對創作文件有異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其與主辦單位無關。
  • 4、入選者創作文件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金與獎狀。
  • 5、評選結果將於本局網站公告,並電話或E-mail通知入選者,優勝獎金以匯款方式核發,得獎者於主辦單位通知後5日內未提供受款之帳號資料及完整身分證字號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 6、參賽者創作文件,著作權及使用權歸屬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參賽者須簽具「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創意構想同意主辦單位使用。
  • 7、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與給與,所得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整,需扣繳所得10%,餘有關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制規定辦理所得扣繳。
  • 8、創作文件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同時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 9、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10、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四、舌尖台南美食徵文比賽【活動辦法】

徵選期間

101/12/1-12/25(上午11:00截止)

徵選辦法

  • 1、作品規範:
    徵選活動期間內,於個人部落格內或以WORD檔撰寫1篇文章,至少7張照片,文字至少300字以上。
  • 2、繳件規格(以下擇一即可):
    (1)以參選者部落格撰寫發表(報名後不可更改,違者取消參選資格)
    (2)電子郵件:圖文電子檔(Microsoft Office WORD,照片請置於檔內)
    (3)郵寄光碟:圖文電子檔(Microsoft Office WORD,照片請置於檔內)

    註:以上(2)、(3)項收到報名成功通知信函或電話即完成報名,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 3、主題內容:
    挑選八大美食特區中單一美食店家,實際品嚐體驗並寫下心得感想。

評審與標準

  • 【評審】
    邀請觀光旅遊局長官2名及3名具觀光背景或學經歷之教授、專家共5名評審。
  • 【評分標準】
    文章豐富性50% 、
    創意趣味性20%、符合主題具參考價值性30%

獎勵方式

  •   第一名:獎金 5,000元,獎牌乙面。
  •   第二名:獎金 4,000元,獎牌乙面。
  •   第三名:獎金 3,000元,獎牌乙面。

注意事項

  • 1、凡投稿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
  • 2、每人限以一個部落格或一個WORD檔案報名,如同一人使用二個以上部落格或WORD檔案參加比賽, 經查證屬實,將取消比賽資格。
  • 3、入選者創作文件涉及著作爭議或有第三人對創作文件有異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其與主辦單位無關。
  • 4、入選者創作文件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獎金與獎狀。
  • 5、評選結果將於本局網站公告,並電話或E-mail通知入選者,優勝獎金以匯款方式核發,得獎者於主辦單位通知後5日內未提供受款之帳號資料及完整身分證字號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 6、參賽者創作文件,著作權及使用權歸屬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參賽者須簽具「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創意構想同意主辦單位使用。
  • 7、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與給與,所得獎金超過新臺幣2萬元整,需扣繳所得10%,餘有關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制規定辦理所得扣繳。
  • 8、創作文件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同時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 9、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10、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方網站,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五、年度人氣美食店家票選【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

101/12/1-12/31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索取「集章好禮券」至「八大美食特區」各區內任一家美食店家,凡單筆消費滿50元,即可蓋1個章戳(例:於店家單筆消費105元,可得2個章戳,分別蓋在不同集章手冊上。)

  • 1、美食集點:集滿「八大美食特區」每區各1個章戳,中西區及安平區各2個不同店家,集滿10點即完成。
  • 2、住宿集點:住宿消費金額未滿1000元得2個章戳,1000元以上(含)得4個章戳,住宿集點等同美食集點,集滿10點即完成。
  • 3、在集章好禮券上,填寫各八大特區中您最喜愛的美食店家。
  • 4、如該張集點摸彩券上未依 甜蜜集點抽好禮 活動辦法集滿10點, 
    該張填寫年度人氣美食店家即不列入計票。
  • 5、各區票數最高之前二名或前三名為本次年度人氣美食店家。
    (依該區店家總數遴選出前二名或三名)
  • 6、除各區前二名或三名外,並再依得票數頒發大台南全區人氣前三名。

人氣店家獎勵辦法

  • 1、致贈台南年度人氣美食店家獎牌。
  • 2、於102年1月6日 頒獎典禮 中舉行頒證儀式,並讓店家進行宣傳或試吃活動。
  • 3、於活動官網、APP及Facebook粉絲團中露出及店家介紹或提供優惠折價快訊等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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