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教授陳益源蒐集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古典小說或民間戲曲不乏有賣兒、賣女情節,成功大學中文系教授陳益源蒐集早期閩南100多份賣身契約,可發現當時有公公賣兒媳、大伯賣小嬸的事實存在,乍聽之下,讓人感到鼻酸與不忍,但細究此舉卻略帶人道考量,究竟是殘忍或人道?難有定論。但陳教授珍藏讓後人能一窺當時閩南社會、經濟環境,彌足珍貴。
陳益源長期研究民俗學,近年來積極投入閩南文化研究,蒐集許多庶民類的閩南歷史資料,最特別莫過於各式賣身契約。他說,「人口交易」在過去社會不少見,但相關研究並不多見,研判應是涉家族隱私,多少想抹去痕跡有關,資料蒐集不易,自己長期研究民俗學與很多老一輩建立情感,才有機會蒐羅到一百多份賣身契約,並看到隱藏其中的庶民生活與血淚,發現昔日南洋華僑會回鄉「買子」情事。
兒女、媳、嬸皆可賣
陳益源研究發現,閩南華僑到南洋打天下,有的人可能膝下無子,因此回鄉買族人的子女帶回南洋續香火,但也有華僑回鄉娶妻生子,因祖父母捨不得金孫遠渡重洋,只好將骨肉留在家鄉,另買族人的孩子帶回僑居地。
他發現,有趣的是,有人出讓兒女給族人帶往南洋,算盤打得精,其中有一份契約寫明「出賣第五子給親戚帶到馬國,但第三子也要一併帶走且要多加提攜、給工作與薪資等」。
陳益源從契約看到當時經濟物價及通貨膨脹等現象,一份民國36年的賣子契約,出讓價格是200多萬元,另一份37年的賣子契約,身價竟飆到6000萬元,可見通膨嚴重性;也有人以米糧取代現金,有一份契約就以3200斤乾穀子替代。
眾多賣身契中,還有讓人難以置信的公公因兒子死了出讓兒媳婦;或弟弟死了,哥哥賣弟媳的事實。陳益源說,一開始覺得不可思議,但若往好的一面想,未嘗不是人道考量,否則失去丈夫的婦人,豈不是要孤苦、守寡一輩子,出讓或許有機會過較好的生活,在那個動盪年代或窮到無法活下去的時候,人口販賣不一定只有負面的觀點。
見證南洋式閩南文化
陳益源指出,閩南文化不是狹隘的福建以南文化,也不等於是台灣文化,閩南文化範圍涉及兩岸與南洋移民等文化,是開放的世界觀,台灣人有很大部分是早期從閩南來台,閩南人逐漸發展出獨特的台灣文化;移民到南洋的閩南人需與當地人融合,又要保有自己文化,也發展出獨特的南洋式閩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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