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台南估有數百筆待清查 陳亭妃:應還於民
▲台南車站前的國賓大樓,日本時代是三井物產-勸業銀行。
▲國民政府來台後,接受物產,改為中華日報,後來拆除出售為現今國賓大樓。
〔2016.07.27 記者王俊忠、劉婉君、吳俊鋒/台南報導〕南市五位民進黨立委昨天異口同聲對國民黨不當黨產都表達必須追討的嚴正立場,因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陳亭妃更說,國民黨在大台南強取豪奪的數百筆不當黨產應返還於民。
陳亭妃表示,立法後終於讓政府有法律依據,徹底深入追查國民黨從民國卅四年八月十五日以來在國家與政黨間未能嚴守分際的情況下,剝削人民所得高達九十八億七千二百多萬元的不當黨產!
她說,依據立法院會議紀錄的國民黨使用清冊及從各項政府、民間資料統計顯示,國民黨高達九十八億七千二百多萬元的黨產中,粗估由大台南取得或交付、移轉黨產,包含位在鬧區的「國民黨南市黨部」(中西區)、「遠東百貨」(東區)、「延平戲院」(中西區)、「世界戲院」(中西區府前段)、國賓大樓(北區)及西區國華街與西門段。
另有東區新東段、鹽埕段、立德段,南區鹽埕段,白河區竹子門段,新營區大同段,永康區仁愛段,新市、東山、六甲、後壁、佳里、七股、學甲、將軍、安平等區與北區東豐段、中西區永樂段、南寧段、白金段、中正段、安南區海北段等近數百筆土地和建物資產,都須按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處理。
陳亭妃認為,這些不當黨產經處理委員會清查認定後,若被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要在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或原所有權人,且在條例公告實施後就禁止處分的部分,都須返還於民;如已移轉、無法返還者,須追徵其價額、確保國庫權益。
林俊憲則說,國民黨在南市黨產,過去曾有數百筆黨產的民間說法,需要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深入調查。就他了解,最具爭議標的是國民黨南市黨部現址、中影與建商合建的延平大樓及救國團土地房舍等認定。
葉宜津表示,現在條例雖已三讀通過,但還要總統公告才能實施,追討不當黨產要依法律途徑進行才能成事;黃偉哲說,台灣是法治國家,現在已有法源依據,將會循相關法律途徑,報請行政院的處理委員會去處理、追討不當黨產;王定宇則說,各行政區的民眾服務站是首要關注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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