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放高利蠶食台南28攤商 夜市老闆收押

2014-11-15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男子劉高明在台南花園夜市賣滷味,涉嫌對台南各大夜市攤商放高利貸,還不出錢就強奪攤位,台南市玉井警方查出他至少吞下廿八攤,循線逮獲六嫌,劉嫌遭檢方聲押獲准。

玉井警分局偵查隊長吳順發表示,今年初花園夜市部分攤商因經營權糾紛發生打人事件,警方獲報有幫派份子涉入,鎖定以四十六歲劉高明為首的九名嫌犯。

經長期監控,玉井警方見時機成熟決定收網,會同台南市刑大等單位,逮獲主嫌劉高明及成員共六人,提列治平專案檢肅對象,另三名成員在逃。

警方調查,花園夜市約有一千個攤位,生意好的攤位,每攤轉讓費達上百萬元,攤商若有借款需求,劉嫌就要求拿「攤位經營權」抵押放款,還對生意好的攤位收廿分利,生意差的收八分利。

警方調查,只要攤商無力償還,綽號「大胖」的劉嫌就吞掉經營權,劉嫌在台南多個夜市,以類似手法蠶食廿八個攤位經營權,以每天平均租金抽佣約五百元計算,暴利驚人。

玉井警方調查,劉嫌經營地下錢莊,逾六十人受害;他還想染指花園夜市攤商管理權,上月底糾眾毆打場主。

警方估計劉嫌不法獲利上千萬元,他否認暴力脅迫,僅坦承有重利行為,訊後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重利等罪移送。

滷味攤商放重利 強奪夜市經營權 

記者林偉民∕玉井報導
在花園夜市賣滷味的劉姓男子涉嫌組成暴力討債集團,透過高利貸強奪攤位出租管理權,甚至要求夜市董事交出權利卡,玉井警分局經過長期布線跟監,逮捕劉嫌等六人,昨日依幫派組織、恐嚇取財和重利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繼續追緝在逃的三名成員。

玉井警分局指出,今年初花園夜市部分攤商為了經營權發生肢體衝突,警方接獲線報指有幫派分子介入,經檢察官張婉寧指揮市刑大偵一隊及該分局,長期監控以劉姓男子(四十六歲,有公共危險、傷害、毒品等前科)為首的暴力集團,前天見時機成熟,員警兵分多路逮獲劉嫌等六名成員,並起出重利帳冊及七十二萬元贓款。

警方調查,在花園夜市賣滷味的劉嫌和四十七歲的傅姓男子(有槍砲前科)、四十六歲的黃姓男子(有殺人未遂、槍砲前科),平日以北區一處神壇為聚集點,經營地下錢莊及地下簽賭站,前年開始覬覦花園夜市龐大商機,教唆旗下楊姓男子等人,強迫花園夜市一名董事及攤位出租管理人將攤位出租管理權轉給劉姓男子。

另外,該集團以高利貸款給六十多名攤商,要求以夜市攤位權利書質押,若攤商無法繳交重利時,即逼迫過戶攤位給集團。警方調查,劉嫌在台南各夜市以類似手法取得近三十個攤位經營權,靠租金牟取暴利。

劉嫌否認暴力脅迫,僅坦承有重利行為,警方仍依涉嫌組織犯罪、恐嚇取財、重利等罪嫌移送法辦,並追緝三名在逃成員。
 
2014/11/14 22:06

新聞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30482

相連文章

臉書留言

一般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