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來去台南非法民宿住一晚

 

噓!來去台南非法民宿住一晚

2014-11-12 天下雜誌 作者:劉光瑩 圖片來源:劉國泰

在近幾年的老屋活化熱潮下,台南老屋民宿至今就有上百間。但,來去老屋子住一晚,可得低調點。因為現行法規根本容不下眼前一幢幢古色古香的民宿,它們統統都是非法旅館。

樹屋、古堡、天后宮,是將近四百年歷史的台南安平,給人最鮮明的印象。

歲月在這個小鎮留下的足跡,讓來自世界各地的旅人神往。從老街拐個彎進到小巷,一幢精巧的閩式三合院民宿映入眼簾。一進門,笑容爽朗的主人美君(化名)馬上來打招呼。

這裡,是她的爺爺六十多年前親手起造的家,二○○六年,美君與長輩們決定整修老家,從磚瓦梁柱到門聯窗楹,都盡力保留,讓住宿遊客體會老房子之美。

「我最喜歡聽的讚美就是,這跟阿嬤的老家一樣,」她得意說。

她對老屋呵護備至,雖然有四個房間,但每天只接兩組客人,減輕房子負擔,因為「修房子主要想保留老房子,民宿只是維持手段。」

台南市觀光旅遊局統計,一三年,共有一千兩百多萬旅客人次到台南旅遊,年增兩成,其中有二三五萬人次住宿。

在Google依序鍵入「台南」、「民宿」,下個熱門關鍵字就是「老房子」。儘管台南老屋民宿超過一百家,實際數字卻沒人說得準。因為在熱潮背後,有個不能說的祕密──它們處在「無法可合」的灰色地帶。

不想違法,卻「無法可合」

按照交通部觀光局「民宿管理辦法」,能經營民宿的區域,包括風景特定區、觀光地區、國家公園區、原住民地區、偏遠地區、離島地區、休閒農業區與非都市土地。而台南老屋民宿集中的安平區、中西區,屬於都市計劃地區,在上述範圍外。

以安平區的美君家為例,她坦承不清楚法規,但「從一開始就朝合法的方向努力,」她主動闢建防火巷,沒想到卻無法以「民宿」為名,只好低調經營。「我們當然想立案,誰知道根本沒有法讓我們申請,」她無奈說。

諺語「一府、二鹿、三艋舺」,描述台灣早期港市的興盛。不只台南,鹿港與大稻埕也都保留豐富歷史與人文色彩。有鹿港年輕人,懷抱夢想返鄉創業,結合在地文化與旅行服務,只不過現行法規,卻如一堵冰冷的牆擋在前頭。

與台南相同,彰化鹿港也屬都市計劃地區。正因如此,鹿港的民宿也都得低調經營,避免被罰。

有年輕團隊立志在二十年內,保留鹿港一百棟老房子,但腳步不夠快。最近就有一間兩百多年歷史的老屋,被上市公司買下,現在已拆光。

諷刺的是,依照現行法規,老屋永遠無法變成合法民宿,但拆掉老屋蓋大樓,卻馬上能合法變旅館。有居民甚至說,「現行法規,就是在消滅木造老房子。」

就連鹿港鎮長黃振彥也憂心說,「如果所有老房子都被拆掉、變成新大樓飯店,那這個老鎮還剩下什麼好看的?」

民宿業者遊走法律邊緣,不敢光明正大宣傳,只得在名稱上做文章,叫「民居」、「工作坊」等。遊客也被要求地點保密,因為無照經營民宿者,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觀光地區」救老屋?

「每一個做老屋住宿的人都希望合法,只不過法規容不下我們,」美君說。

為了解決頭痛課題,台南希望畫出一塊更大的餅。

台南市政府日前已經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將安平區與中西區劃設為「雙城觀光地區」。如此一來,有七成業者,可名正言順申請民宿執照。

台南市觀光旅遊局長陳俊安說,老屋新生已經形成台南新一波的文化運動,「如果一開始就大力剷除,老屋都被拆掉只能蓋新旅館,城市發展就失去意義了。」

這計劃聽來動人,只不過,將兩個行政區、約十七平方公里的範圍都劃為「觀光地區」,不但無法完整解套民宿問題,還會衍生新的管理困擾。

目前台灣總共有十八個觀光地區,都是風景特定區和遊樂園,範圍有限。此外,他們專為遊樂而設置,並非日常生活環境。

假如台南中西區與安平區被指定為觀光地區,執法標準將加嚴,區內攤販或廣告物違規、自然資源被破壞,罰款從五百萬元起跳。區內學校、醫院、辦公大樓,非屬觀光資源,卻要接受相同規範。

觀光局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主任陳煜川,對此構想搖頭。他坦言,民宿的核心問題非劃設「觀光地區」能解決,應回到都市計劃、建築法規以及消防法規來檢討。

他認為,地方政府的當務之急,是協助旅宿業者把消防逃生設備的配套做完整。

但陳煜川也認為,新型態住宿是世界趨勢,從樹屋、監獄,到冰屋、洞穴都有,台灣應考慮訂定消防與建管分級管制。「大飯店與青年旅館,共用一套法規,猶如用管理大商船的法規要求小遊艇,當然問題多,」他說。

大飯店法規 卡死小民宿

目前許多老屋無法可合,是因為法規以大樓標準來要求所有旅宿業,但許多老房子根本沒有建築執照、使用執照,連申請資格都不符。更別提木造建築,如果要改用防火建材、又要加寬樓梯,房屋原本的風貌勢必蕩然無存。

一般旅館,和青年旅館、民宿等不同住宿,應該分級、分類管理,這有幾個好處。

第一,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過去曾有旅客受傷,保險公司卻因業者無照而拒絕理賠。如果讓旅宿業者都有法源可規範,受到不同程度監督,至少可確保旅客權益。

第二,鼓勵小型、在地旅宿業發展。依照現行法規,登記旅館條件多如牛毛,包括設置停車格、公共廁所、無障礙坡道,對於企業型投資者也許不難,但卻會讓創業者卻步,或選擇遊走灰色地帶。

第三,保存當地歷史文化。台南的古都基金會執行長顏世樺以馬來西亞檳城為例,整個市區都被指定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文化遺產,當地許多「文化遺產酒店」(heritage hotel)是用馬車房改建的,幾乎都是木造建築,具有殖民建築特色。假設台灣能在旅館管理法規中多劃設一個「老屋旅館」的類別,就能兩全其美。

譜一個在地經濟的夢

不過,眼前最大的困難,在於各部會橫向協調,除了主管機關觀光局,還需內政部營建署以及消防署配合,從消費者需求出發,給小型業者更大空間。

如果能跳脫框架思考,住宿有很多種可能性。

台北少數合法青年旅館「途中台北國際青年旅舍」創辦人郭懿昌就說,「我不只想賣床位,而是要成為旅行者和在地經濟的平台。」

他舉桂林的例子,有一間國際青年旅舍會在週末的烤肉派對,特別空出院子給在地鄰居,讓老人家來吹嗩吶、拉二胡,遊客跟當地人產生火花。

他在北投,以打工換宿的年輕人協助發展社區產業,保留北投當地豐富歷史文化。

打開聯合文化工作室主持人劉國滄認為,房子結構和消防安全,在技術上絕對能解決。他以保有很多老屋民宿的京都為例,政府在法規上有很大彈性,配置靈活的消防系統和結構。「怕房子倒而改到房子走樣,反而失去初衷,」他說。

法規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與其讓業者繼續遊走在灰色地帶,政府應整體思考未來觀光發展的方向。不論是台南、鹿港或台灣其他角落,能讓有心耕耘在地經濟的人, 有更寬廣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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