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50餘違規旅宿 列管追蹤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台南地區一○三年有五十餘家旅館、民宿,因非法、日租、擴大營業遭開罰。觀光旅遊局指出,非法旅館、民宿多因地目不合,無法取得使用執照;年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修正,罰鍰大幅提高,除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外,觀旅局也將積極輔導違規旅宿朝合法經營目標邁進。

 

觀旅局指出,目前大台南合法旅館有二百二十三家、合法民宿七十九家。合法民宿中,只有兩家位於原南市,其餘均在原南縣;原南市的兩家合法民宿在安南區,地處台十七線以西的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劃定範圍內,符合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申設要件,去年底核准設立登記。

 

觀旅局表示,現階段列管追蹤輔導的違規非法旅宿業有五十餘家,違法類別為非法、日租、擴大營業。上述非法旅宿多因地目不合,無法取得旅館用途的使用執照。
合法旅館的房間可經營日租、週租、月租。未領取旅館業登記證的套房出租業者,依民法規定租賃行為,僅可經營月租,但實際上卻有愈來愈多套房出租業者違法以日租型態攬客。台南市目前列管的違規旅宿業,不乏經營十幾、二十年的老店與網路人氣民宿,去年遭裁罰金額合計七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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